第一节 科学发展观的形成
一、科学发展观的形成条件
(一)现实依据
在深刻把握我国基本国情和新的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
(二)实践基础
在深入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
(三)时代背景
在深刻分析国际形势、顺应世界发展趋势、借鉴国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
二、科学发展观的形成过程
第一阶段 (2003年-2004年) 形成
在抗击非典疫情和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逐步形成。
-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胡锦涛在此次会议上明确指出:”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 2004年3月,胡锦涛(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标准着科学发展观的形成。
第二阶段 (2005年-2006年) 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实践中不断充实丰富。
-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
- 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时期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第三阶段 (2007年-2012年) 成熟
以党的十七大为标志,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走向成熟。
- 十七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概念,把科学发展观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把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写入党章。
第二节 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主要内容 ★
一、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立场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 第一要义:发展
- 核心立场:以人为本
- 基本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
- 根本方法:统筹兼顾
(1)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
- 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 必须抓住和用好机遇
(2)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
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
(3) 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全面”是指发展要有全面性、整体性,不仅经济发展,而且各个方面都要发展;“协调”是指发展要有协调性、均衡性,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发展要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可持续”是指发展要有持久性、连续性,不仅当前要发展,而且要保证长远发展。
坚持全面发展,就是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认识和把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统一体。
经济建设:中心和基础
政治建设:方向和保障
文化建设:灵魂和血脉
社会建设:支撑和归宿
生态文明建设:根基和条件
坚持协调发展,就是要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各领域协调推进。
坚持可持续发展,必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坚持可持续发展,还必须建设生态文明。
(4) 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
深刻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在发展问题上的科学运用,深刻揭示了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途径,是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关系的方针原则。
五个统筹:
- 统筹城乡发展
- 统筹区域发展
-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
- 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 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二、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三)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六)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