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
经济成分
1.国营经济(领导)
2.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向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过渡)
3.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绝对优势)
4.私人资本主义经济
5.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过渡)
主要三种经济成分
- 社会主义经济
- 个体经济
- 资本主义经济
三种基本阶级力量之间的矛盾
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矛盾
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
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
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及其理论依据
(一)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提出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到社会主义(三大)改造(1953-1956)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这条总路线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化三改”的总路线。
- “一化”,即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主体。
- “三改”,即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两翼”。
“一化三改”——“一化”是主体,“三改”是两翼,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理论依据
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在中国具体化了,形成了中国化的过渡时期理论。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和历史经验
一、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一)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第一,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
第二,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以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吸引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
第三,正确分析农村的阶级和阶层状况,制定正确的阶级政策。
第四,坚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
2.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积极引导、稳步前进
3.步骤
(1) 农业:
- ① 互助组(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 ② 初级社(半社会主义性质)
- ③ 高级社(社会主义性质)
(2) 手工业:
- ① 供销小组(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 ② 供销合作社(半社会主义性质)
- ③ 生产合作社(社会主义性质)
4.结果
集体经济
(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方法
和平赎买
2.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
(1) 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第一步: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2) 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
- ①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第二步:半社会主义性质)
- ②全行业的公私合营(第三步:社会主义性质)
3.结果
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国营经济,资本主义工商业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总结:三大改造(1953-1956)具体过程
①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互助组(社会主义萌芽性质)→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半社会主义性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完全社会主义性质)
②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手工业供销小组(社会主义萌芽性质)→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半社会主义性质)→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完全社会主义性质)
③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用和平赎买的方式)
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包括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半社会主义性质)→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完全社会主义性质)
二、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经验
第一,坚持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
第二,采取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
第三,用和平方法进行改造
第三节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及其理论依据
1956年,我国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二、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重大意义
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②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极大地提高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③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使劳动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的主人。
④中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使占世界人口1/4的东方大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史上又一个历史性的伟大胜利。
⑤它不仅再次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而且以其独特性的理论原则和实践经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